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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什么疾病可以监外执行 天天快播

发布时间:2023-04-03 12:31:33 来源:法务网
一、

一般什么疾病可以监外执行

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如下:

1.严重传染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其他疾病。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机关应当将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所在人民检察院,并通知暂予监外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三、

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找法网提醒您,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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