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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大王”认输?知识产权维权不该这么难 环球快看

发布时间:2023-04-21 23:05:34 来源:潮新闻


【资料图】

" 维权太难,我认输!"4 月 18 日," 童话大王 " 郑渊洁发布告别书,宣布将告别商标维权,同时,永远不再发表作品。

作为陪伴了从 70 后到 10 后的一代又一代读者的 " 童话大王 ",郑渊洁的作品,可谓家喻户晓。无论是舒克、贝塔,还是皮皮鲁、鲁西西,这些经典童话角色,承载着太多人的童年回忆。因此,当听说郑渊洁不再发表作品时,无数网友表达了痛心和惋惜。有网友指出,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 童话大王 " 的决定,竟然是源于维权太难。

《民法典》规定,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之一。根据郑渊洁的说法,他自己创作的文学角色,至今已被人私自注册了 710 个侵权商标,兜售各种商品,其中甚至不乏伪劣商品。而他为了商标维权,前后奔波长达 21 年,最终只成功维权 37 个,平均每个需要 6 年,最长的一次维权竟长达 19 年。2021 年,他甚至宣布停刊 1985 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拿出全部精力处理维权事务。

如今,曾经对知识产权维权如此坚定的郑渊洁都宣布 " 认输 ",这不能不让人在唏嘘之余,更体会到一种无奈和辛酸。试想,作为知名人士的郑渊洁,在知识产权维权之路上苦苦挣扎,甚至最终作出放弃的决定,对广大普通人来说,恐怕更难以承受与侵权行为周旋下去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代价。正如有类似经历的网友所感叹的:难,真的是太难了!

知识产权维权为什么难?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制度层面讲,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仍不够健全。比如有专家指出,我国的商标管理是以注册主义作为基本原则,未注册的商标很难受到较好的保护。商标法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也就是说,即使某个恶意注册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但如果在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前,其注册时间已超过五年,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就无法援引在先权利条款宣告该商标无效。从著作权角度讲,诸如 " 皮皮鲁 "" 舒克 " 等人物名称由权利人独创,按理说,权利人应该享有著作权,但在目前的法律体系里找不到对应的权利归属和保护依据。

在司法实践层面,知识产权案件取证、举证难度大,审理周期长,权利人在这期间需要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而且,由于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损失很多时候难以认定、难以计算,就算最终胜诉,获得的赔偿往往远低于预期,不仅权利人不满意,对侵权行为也缺少有效的震慑。侵权行为违法成本低,反倒是维权者更容易处在被动和弱势的地位,故而 " 郑渊洁们 " 坚持不下去,也就不难理解了。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应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在立法层面,如何让现有的法律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匹配,如何改善商标注册的规则,完善监督和审查机制,如何确立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何优化维权的程序和渠道,如何进一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各方面的便利和条件,让 " 郑渊洁 " 们不再这样认输 ……

归根结底一句话,知识产权维权,不该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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