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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奇信多年造假拟被罚5千万 律师提示索赔条件 天天关注

发布时间:2023-04-22 02:38:04 来源:杨森律师团队

2023年4月20日,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ST奇信或者奇信股份)公告告知投资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号)。


(资料图片)

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452.72 万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

公司并告知,上述涉嫌违法的事项可能触及深交所的强制退市情形。

详细分析告知书,奇信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几项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12月11日,奇信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内容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虚增成本总额,少计成本总额,虚增利润,其中2012年虚增利润总额2.24亿元、2013年虚增利润总额2.5亿元、2014年虚增利润总额3.70亿元、2015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1.80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0.24亿元。

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公司仍通过上述手段或者类似手段继续虚增利润。《2015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3.7亿余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3.25亿余元、《2017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3.96亿余元、《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3.79亿余元、《201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3.12亿余元,2015年-2019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7.8亿元。

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0年3月31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前述《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综合上述二项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5000万元罚款。

同时,拟给予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包括组织、指使公司从事信息违法披露的“首恶”,即奇信股份实际控制人。

上述公告发出,ST奇信的股价不断下跌,股民哭泣。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0日间买入奇信股份股票或债券,并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或者债券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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