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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又到了撒欢时刻,因为轻巧便捷,电动自行车这类交通工具也成了孩子们出行首选。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缺乏应变能力,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近日,南京六合区一名10岁女孩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撞车,撞断2颗牙。
7月20日下午1时许,女孩张某独自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着马鞍街道X203由南向北行驶至盛岗路段时,与一辆临时停靠在非机动车道的半挂车发生碰撞,张某也因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其2颗牙齿断落。事故发生后,六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值班警力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及时联系了张某的家长到场,将孩子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孩子母亲称,是自己让孩子单独骑车去离家不远的小店帮忙买东西,而这名10岁的孩子就拿了母亲的电动车钥匙莽撞上路,“诶,她去家门口小店买东西,就几分钟路,谁想会发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未满16周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半挂车驾驶员赵某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于非机动车道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未成年人未达年龄标准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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